金融Q&A

41. 兩岸服務貿易啟動 金融業機會或災難 103.03.14

兩岸服務貿易啟動 金融業機會或災難  103.03.14

 

服務貿易緣起與協議內容
 

        2013年6月台灣、大陸海峽兩岸兩會已簽署服貿協議,但迄今尚未生效,因「兩岸服貿協議」需舉辦16場公聽會,公聽會結束後,按照朝野協商,應再進入內政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而立法院已於2014年3月10日完成最後一場服貿協議公聽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已於3月12、13日排案,由立法院8個委員會聯席審查服貿協議。《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又簡稱為《兩岸服貿協議》,是兩岸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四條於2011年3月由雙方經貿業務主管部門展開服務貿易磋商並達成共識。2012年8月9日兩岸兩會第八次高層會談,雙方同意在達成關於服務貿易協議文本和市場開放項目的共識後,簽署協議。2013年6月21日,兩會在中國大陸上海市舉行第九次高層會談並簽署該協議。

        兩岸服貿協議內容包括文本(即條文)、特定承諾表(市場開放清單)及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等3部分,主要為台灣對
大陸承諾開放64 項,中國大陸對台灣承諾開放80 項。而兩岸金融服務業承諾開放的內容主要在銀行業和證券業,在銀行業方面,大陸將開放我國銀行設立村鎮銀行,同時開放在福建省設置同省異地支行;台灣方面則同意放寬陸銀來台參股比重,並取消陸銀在經濟合作暨開發組織(OECD)國家設立分行滿5年才能來台設置據點之限制。證券期貨業方面,大陸開放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各設一家合資全牌照證券公司,且台灣合併持股比例最高可達51%。在金融改革試驗區內各設一家合資全牌照證券公司,我國合併持股比例不超過49%。允許我國金融機構以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方式投資大陸資本市場。我方放寬對陸資證券期貨機構來台灣設立代表處應具備之海外業務經驗條件,並放寬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台灣證券之限額。


服務貿易爭議與分歧意見
 

        執政的馬英九政府視「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為加強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例如中華民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副局長徐大衛評估,台灣電子商務、資訊業、線上遊戲業、金融業、環保業、物流及運輸業等產業可望受惠,但是甫一簽訂即激起台灣政壇與民間極大的爭議。台灣政壇與民間的質疑如下:第一,兩岸市場規模差距極大,且政治體制有別,此協議可能嚴重衝擊,甚至引入帶有政治企圖的中國大陸企業攻佔台灣服務業(特別是資本額較小的美容美髮業、倉儲、汽車租賃與汽車維修、印刷出版、餐飲、洗衣、旅行等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產業),但馬英九政府從協議溝通、談判到簽署,始終未適當公開訊息,納入台灣民間以及產業界的討論意見,而採「先簽後公布」的形式。第二,此協議可能造成中國大陸管理人員藉此協議合法來台工作與居留,時間可超過世界貿易組織待遇(無限期展延)。合法來台居留的中國大陸管理人員無需負擔公民義務即可享有各項公共服務與基礎建設,特別是不經六個月等待期即可加保的超國民全民健保,並且他們為移居台灣所作的投資,於台灣累積經濟資本、提昇服務業技術方面,貢獻不大,卻可能為台灣帶來巨大的社會成本以及政治主權方面的衝擊。
       
        但是,台灣仍有政界和民間商業人士持正面看法。他們主張,兩岸服務業貿易協議對台灣實則有利,因
中國大陸開放給台灣的產業項目均高於世界貿易組織(WTO)協議的開放程度,並且允許中國大陸的企業與企業主來台,有助於增加台灣的就業機會、改善台灣勞工的勞動條件、處境以及待遇,增加台灣服務業的良性競爭。而允許台灣企業登陸部署中國大陸的服務產業,則打開自由貿易的機會之窗。例如晶華酒店董事長潘思亮於2013年6月28日說,他認為政策開放一定是利多於弊,而日本過去作法封閉,台灣不應該步上日本的後塵,而要開放一點,「不要怕這怕那,一起把餅做大」。

金融業的機會


        從2011年ECFA實施,我金融業獲准至大陸設置代表處以來,截至2013年11月底為止,金管會已核准13家國內銀行赴大陸設立子、分行,其中11家分行已開業。且金管會也核准證券業者至大陸設點,已有11家證券商赴大陸設立24處辦事處;已核准2家投信事業赴大陸設立辦事處,及核准5家投信與大陸證券業者合資申設大陸基金管理公司,其中3家已營業。目前共有15家國內投信事業向陸方提出申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14家獲大陸證監會核准資格,其中11家取得投資額度合計15.2億美元。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台灣銀行申設村鎮銀行、在福建設立異地支行、允許設立合資全照證券公司,對國內金融業捷足先登者應屬利多。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金融業的限制仍多,但我國金融業在大陸享有超外資待遇,加上文化語言優勢,將可提供我國業者開拓市場利益的商機。另外,由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建立並提供兩岸服務業較為明確可預測的遊戲規則,包括資訊公開透明化,訂定國內監管法規等較符合WTO的相關規定。未來將可要求大陸落實兩岸爭端解決機制,有助於解決不必要的困擾。同時,對於大陸行政缺乏透明、潛規則盛行、不公平競爭,都可透過雙邊管道協商,要求改善。這對於台商拓展大陸市場的經營環境將大為改善。
 

金融業危機與挑戰


        香港CEPA《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第10次補充協議2014年元旦上路,陸港金融大開放,香港可在上海、廣東、深圳各設一家中港合資、持股達51%的全照公司,不但已追上台灣《服貿協議》待遇,速度還大幅超前,而兩岸金融開放的《服貿協議》,目前台灣卻還在立法院卡關。中共銀監會主席尚福林3月11日宣布,將在天津、上海、浙江和廣東,開放首批五家民營銀行試點,這象徵大陸銀行業大門已正式向民營企業開啟。銀監會隨後公布參與試點的企業包括大陸兩家知名網路公司:阿里巴巴、騰訊,以及復星、均瑤、萬向、百業源、商匯、華北、正泰、華峰等民營企業。尚福林在中共全國人大記者會中表示,經過各地政府推薦和國務院原則同意,銀監會已經選擇一些民營資本共同參加第一批五家銀行的試點工作。

        美國《福布斯》雜誌正式揭曉了2013年
全球企業2000強排行榜。榜單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超越埃克森美孚,成為全球最大企業,並首次登上了全球2000強企業首位,這是該榜單推出10年來中國企業首次登頂,而另一家來自中國的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則排名一舉大升了11位,躍升至榜眼位置。另一國際權威金融媒體——英國《銀行家》雜誌也公布2013年全球1000強銀行排名榜單,中國工商銀行超過了摩根大通銀行和美洲銀行,榮登榜首。雜誌主編開普林介紹說,無論從資本總額,存款額,利潤率還是市場資本化程度來說,中國工行都是世界第一。另外,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和農業銀行也進入榜單前十名。

        台灣金融業目前雖已可前往大陸設立據點,但行政審批可能曠日廢時,尤其是證券商設點,需要經過合資協商談判,再經過行政審批,究竟要耗費多少時程,難以掌握。香港CEPA已讓香港金融業大舉進軍中國,大陸民營銀行也已開放試點,且中國五大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交通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民銀行)都已成長為世界級的金融機構,在經濟市場上是規模決定一切,當主導力量已然形成,此時再進入此市場競爭,是備感艱辛,因此在大陸極大型企業及銀行都已佈局十分完整的態勢下,「兩岸服務協議」對於台灣金融業進軍中國大陸,是否還有利基,這是值得商榷的事務,且目前台灣內部對於「兩岸服貿協議」無法形成共識,這也是一大隱憂!

> 發佈日期:2014-03-14 11:12
上一則返回列表下一則
聯絡資訊